3月17日早上6:30,随着景德镇长运乐平公交“乐平-石明”、“乐平-胡冲”两条城乡公交班线首班车的准点发出,标志着乐平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正式步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也标志着乐平公交跻身乐平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市场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据了解,乐平公交根据乐平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乐平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恳请确定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经营主体的请示》文件精神,经过多方努力,并与乐平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取得乐平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经营主体资格,具体负责乐平市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经营工作。该司严格落实“五定四统一”要求,结合各城乡班线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确定每条班线的发车时间和间隔,并按规定将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线路的票价,在原有农村班线基础上下降百分之30,让广大城乡居民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享受到更多优惠,实现城乡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
据悉,该司投入城乡客运公交班线运营的车辆全部为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当天新开通的乐平至石明、胡冲两条班线间隔约一小时发一班。